【越南对华铝型材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将持续征收2.85%~35.58%反倾销税】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531/QD-BCT号公告,对原产于我国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,决议持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.85%~35.58%的反倾销税,办法自2024年10月3日起收效,有效期为五年,至2029年10月2日。
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531/QD-BCT号公告,对原产于我国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,决议持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.85%~35.58%的反倾销税,办法自2024年10月3日起收效,有效期为五年,至2029年10月2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