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记者 谢雯嘉 通讯员 辛正宽) 为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,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,菏泽市司法局出台了《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》,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的项目内容、服务对象、服务提供方式、服务提供主体等。
《清单》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服务、法律咨询服务、法律援助服务、调解服务、村(居)法律顾问服务、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服务6大类17项服务事项。其中,法治宣传类3项,法律咨询服务类4项,法律援助类7项,调解服务类1项,村(居)法律顾问服务类1项,法治带头人、法律明白人服务类1项。
下一步,菏泽市司法局将按照《清单》认真组织实施,不断增加法律服务供给,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1、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,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。
2、本网注明“来源:×××(非中国山东网)”的信息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。
3、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、疏忽、合约毁坏、诽谤、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,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,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4、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《网站声明》并完全同意。陕西将启动秦岭国家健身步道建设,